全校各部门:
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工作部署,为确保顺利完成2025年度学校财务决算及2026年度预算编制工作,现将年末结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1.各项财务报账业务截止日期:2025年11月30日
咨询电话:2732092 罗文海
2.劳务费“个人所得税”计税截止日期(包含在职劳务费):2025年12月10日
咨询电话:2733362 李成虎
3.固定资产报账及信息采集截止日期:2025年11月30日(涉及部门:国有资产管理处、后勤保障处、图书馆)
咨询电话:2732885 李宜珍
特别提醒:
1.2025年度的业务票据请于2025年11月30日前报销,2025年11月30日至12月31日的票据,请于2026年3月31日前报销,票据过期后不予报销。
2.凡2025年度在财务处借用的各种预付款项、差旅费等,要求各部门尽早办理结算及还款手续,避免集中在截止日期办理。
3.即日起至本年度末,对差旅费及零星采购不再办理借款业务,可合理使用公务卡结算,相关业务结束后直接办理报销手续。
4.2024年、2025年度下达的财政专项资金,请加快资金使用进度,财政部门将在2025年末对未执行完毕的资金进行冻结并收回。
5.科研资金的“项目经费预算调整”只限于年底结项的项目,请于2025年11月25日前办理。
6.超过报账截止日期的业务,需提级审批。
7.请各部门提前安排好年底报账及用款等工作计划,计划财务处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服务工作。
延边大学计划财务处
2025年11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