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转发《吉林省省级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
发布者:计划财务处发布时间:2024年11月06日 19:05浏览次数:

全校各部门:

        现将《<吉林省省级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吉财预[2024]819号)文件挂网,请各部门负责同志认真学习掌握,并在本部门一定范围内传达学习,掌握“通知”内容要点(项目执行时限、进度等),加强项目预算编制、执行和绩效管理,避免资金因部门原因被收回现象发生。

       特此公告。

附件:关于修订《吉林省省级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》的通知(吉财预[2024]819号)


计划财务处 发展规划处 研究生院 国有资产管理处 后勤保障处

2024年11月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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