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保证我校教职工继续享受2025年度专项附加扣除的温馨提示

发布者:计划财务处发布时间:2024年12月17日 17:58浏览次数:

全校教职工:

    根据国税总局2022年初发布的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<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(试行)>公告》,

纳税人应当于每年12月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,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,才能在下一个年度继续享受专项

附加税前扣除。

    为保证全校教职工在2025年度继续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政策红利,请及时下载个人所得税APP,并于2024年12月31

日前完成对2025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确认,操作步骤及常见问题详见附件。

温馨提示:

   填报时,选择申报方式推荐选择【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】,选择【延边大学】,才能在每月发放工资时享受税前扣除。

附件:1、确认2025年度专项附加扣除操作视频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、确认2025年度专项附加扣除操作说明

         3、常见疑问

咨询电话:2732241,2733362

计划财务处基金科

2024年12月17日

  • 附件【3-常见问题.docx】已下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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