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校教职工:
根据国税总局2022年初发布的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<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(试行)>公告》,
纳税人应当于每年12月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,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,才能在下一个年度继续享受专项
附加税前扣除。
为保证全校教职工在2025年度继续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政策红利,请及时下载个人所得税APP,并于2024年12月31
日前完成对2025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确认,操作步骤及常见问题详见附件。
温馨提示:
填报时,选择申报方式推荐选择【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】,选择【延边大学】,才能在每月发放工资时享受税前扣除。
附件:1、确认2025年度专项附加扣除操作视频
2、确认2025年度专项附加扣除操作说明
3、常见疑问
咨询电话:2732241,2733362
计划财务处基金科
2024年12月17日